别老揪住曾雄杰不放
2005年10月12日星期三
Zola这段时间,老揪住曾雄杰不放。点名批评搜狐的曾雄杰后,又说搜狐和ChinaBBS一样无耻,之后决定帮助曾雄杰成名,今天又再次提醒搜狐博粹的曾雄杰。我看懂了,总体是说曾雄杰是一名“盗贼”。
关于盗贼,曾雄杰的确只能算做“盗贼”,因为窃民者为盗贼,“窃国者为诸侯”。雄杰兄的一点小动作,只是在广大的Blogger民众身上窃取几篇好文章,在这个“官乱民贫,盗贼并起,亡命者众”的时代,的确算不得什么大事,实在不值得一提再提。况且干这事的,又不止雄杰兄一家,别老揪住曾雄杰不放。
在广州生活,难免不被窃贼光顾。我昨天是第二次被光顾,两次都与公汽有关,第一次是去年冬天,衣服被划破,钱包被取走。每次上下班时,公汽都拥挤得像是沙丁鱼罐头。虽然失窃,但我很难对窃贼产生深恶痛绝的感情。并非我羊性太强,绵羊被狼咬时就是吓得连声也不吭的。唐僧说了“人是人他妈生的,妖是妖他妈生的”,他如果继续说下去,我想应该是“贼是贼他妈生的”。我始终认为,民之所以为贼,大多属于“被逼无奈”,乃至挺而走险。被逼无奈之下,广州又能提供如此好的“揾工”场所,所以广州小偷就猖獗了。我在想一个深层次的问题,是否在广州政府看来,广州的小偷盗窃,只不过是民众口袋里的东西换了个地方,社会总产值不会减少,而且还能养活这一大批小偷从业者,起到“稳定”社会的目的(小偷是不会揭扞而起义的)。看来广州警察对“无为而治”的理解够深刻。
与广州小偷从业者多类似,互联网也提供了网络窃贼这样的从业环境。当众多blogger被当作沙丁鱼装进了罐头里,就会产生在这里“揾工”的窃贼。
标签: Blogg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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